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校园信息化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比选邀请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拟对校园信息化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条件的比选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校园信息化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二、项目概况: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三名工程”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建设任务,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
三、项目预算:已落实,7.8万元
四、比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详见比选文件第三、四章)
8、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2、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参选单位盖鲜章。
3、比选文件免费获取。
4、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
七、比选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会议室(图书馆4楼小会议室)。
九、本比选邀请在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网站、四川招投标网和中国招投标网同步公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7段志翔路3号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02027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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